深山密林藏赌窝( 六 )

警方介绍 , 该团伙对成员实行“股份制”管理 , 每名“股东”各司其职 , 按比例分红 。 在拉客参赌的同时 , 李某等人通过分红、放水、发工资等形式 , 让部分赌客卷入其中成为“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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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场“场主”代某落网后交代 , 将赌客发展为“股东” , 每场赌博结束后给他们几千元分红 , 既是为了防止涉赌人员输钱后向公安机关举报 , 也是为了吸引他们继续参赌 , 使其觉得如果赢了可能翻本 , 即使输了也有甜头可尝 。

正是利用赌徒的这种心理 , 不少人没能抵挡住诱惑 , 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

反侦查“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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