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是谁在制造互联网金融不安情绪?(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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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权的转移:金融科技的新风险

2013年互联网金融崛起以来 , 科技带来了更复杂的分工合作 , 由此 , 责任义务关系更加复杂 。

例如 , 2015年 , 国资平台金宝会出现逾期 , 借款企业违约拒不还款 , 而担保机构也严重违约 , 拒不履行保证义务 。 2018年 , 作为“分工”角色之一的小米 , 在其推荐的多家P2P平台爆雷后 , 小米拒绝承担责任 , 而在投资人的诉求中 , 小米的责任充满了争议 。

它们也带来了更加隐蔽和复杂的金融风险传染路径 。

在P2P平台和现金贷行业 , 多数平台的系统由技术企业开发维护 , 服务器交由“云服务”企业维护 。

英国金融稳定理事会(FSB)的一份数据显示 , 世界最大的四大云服务商市场份额占到全球市场的60% 。

加拿大金融机构监督办公室(OSFI)在2019年早期的一份报告中担忧 , 金融机构对云服务的依赖 , 正在减弱其对金融服务的控制力 。 可怕的是 , 这些金融云服务商并不在金融监管部门监管体系内 。

这是近年来值得注意的怪象:非金融风险正在外溢、渗透到金融领域 。

当一家信息时代金融云服务商的电缆被工业时代产物的蓝翔挖掘机一铲子挖断时 , 可能造成1000家以上金融机构APP无法访问 。

从这个横切面的例子来发散思考 , 非金融风险并非只有云计算 , 包括大数据产业、IT技术产业等非金融风险越来越渗透并加码在金融风险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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