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发 靖江为引才“放大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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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发 靖江为引才“放大招”

本文标题:全省首发 靖江为引才“放大招”

全省首发 靖江为引才“放大招”

从现在起在靖江,将不再是问题!

为进一步破除人才认定过程中的学历、资历、论文论著等限制,建立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人才认定机制,将更多创新创业特殊人才纳入政策覆盖范围。经靖江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讨论通过,靖江市出台《靖江市非共识性人才认定办法》(试行)。

下面,大家快跟着小编来浏览一下办法的具体内容吧。

什么是“非共识性人才”?

指在年龄、学历、职称等方面不符合我市其他人才政策条件,但在相关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发挥重要作用、获得一致认可的人才。

创业类人才

定义:带资金、带技术、带项目来靖江市创业的优秀人才

认定条件:①创业身份证明;②出资证明;③企业资质;④企业固定资产情况;⑤企业开票销售情况;⑥企业纳税地方留成部分情况。

创新类人才

定义:靖江市企业高薪聘请的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

认定条件:①人才个人资质;②计税薪酬情况;③人才认可度;④人才专业方向。

举荐类人才

定义:获得行业权威举荐的特殊人才

认定条件:①人才个人资质;②个人所在行业领域发挥领军作用情况;③行业权威举荐情况。

认定程序

符合条件人才填写申请表,准备相关材料,向靖江市委组织部提交认定申请;靖江市委组织部组建人才认定小组,采取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综合评审等方式开展认定,择优确定拟认定人才;对拟认定人才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靖江市委组织部发文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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