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盐城公积金为职工节约购房利息3650万元( 二 )

申请贷款多是中低收入职工

全市住房公积金去年全年支持职工购建房96.96万平方米,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650万元。

在职工公积金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在90(含)平方米以下的大约占14.56%,90至144(含)平方米的占到77.26%,144平方米以上的大约占8.18%。购买新房占64.01%(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05%),购买二手房的占29.58%,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占6.41%。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12.62%,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3.18%,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24.2%。

在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中,年龄在30岁(含)以下的占到33.94%,30岁至40岁(含)的占到34.61%,40岁至50岁(含)的占到24.13%,50岁以上占7.32%;首次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的占98.16%,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84%;中、低收入占99.77%,高收入占0.23%。

2018年,我市公积金发放异地贷款289笔计7107万元。2018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62559万元,异地贷款余额368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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