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打卡”引发的纠纷:参加单位聚餐回家途中遇车祸身亡( 五 )

社会

在庭审现场 , 公司方代理人提出 , 公司当天的大扫除活动 , 出勤员工都要求打卡考勤并计发当天的工资 , 但小思既没有指纹打卡也没有计发2月11日的工资 , 证明其并没有来参加大扫除活动 , 应认定其当天没上班 。 而事发当天中午公司的年夜饭全体职工都可以参加 , 作为公司的福利 , 没有强制参加要求 , 也不设签到 。 所以 , 不管小思是否参加了年会会议及聚餐 , 均不能以此作为其上班的依据 。

“既然2月11日小思没有上班 , 也就不存在下班这一说法 , 小思的死亡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六)项的规定 , 不能认定是工伤 。 认定工伤决定书和复议决定书适用法律错误 。 ”公司代理人如此强调 。

人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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