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上海虚挂中介业务等两宗违法 南汇老总遭罚( 五 )

(十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有本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行为之一的 , 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 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 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 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 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 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一)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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