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苏大强表情包不应被“玩儿坏”( 二 )

正如律师所说 , 艺人的肖像权具有人身性质 , 属于专属人格权 , 苏大强的肖像权归倪大红所有 。 或许因为想到了“葛优躺” , 现在“苏大强表情包”的制作者有些担忧 。 会不会被告上法庭 , 主要看倪大红以及剧方的态度;如果被告上法庭 , 会不会承担法律责任 , 则主要看制作者有没有以营利为目的 。

在“葛优躺”事件中 , 葛优之所以能够打赢官司 , 一个重要原因 , 就是表情包制作者艺龙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已经赋予了“葛优躺”表情包商业用途 。 当时 , 海量的网友也把“葛优躺”玩坏了 , 但因为只是出于一种娱乐目的 , 并无商业诉求 , 所以不需要承担责任 。 现在“苏大强表情包”也是如此 , 如果作者本人没有获取收入 , 仅是“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 , 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 那就属于合理使用 , 无需征得著作权人同意 , 也无需支付报酬 。 反之 , 则需要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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