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拟征收一手楼“空置税” 陈帆冀加快供应

中新社香港4月1

江苏新闻

日电 (采访人员 阮晓)香港拟就

社会

空置的一手私人住宅单位征收“额外差饷(即土地税)” 。 特区政府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4月1日在港表示 , 征税目的是促使一手私人住宅单位尽早推出市场 , 而非打击或压抑楼价 。

据特区政府近日提交立法会的文件显示 , 新盘单位在取得“入伙纸”(即占用许可证)12个月后仍未推售市场 , 或未出租超过6个月 , 发展商便需缴纳“空置税” , 金额为单位应课差饷租值的200% , 最高约相当于楼价的5% 。

同时 , 文件建议发展商不得将单位售予联系公司 , 以杜绝其“左手交右手” 。 而发展商须每年向差饷物业估价署申报单位状况;若作出虚假陈述 , 可被处以10万港元罚款及最高1年监禁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