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四辆出租车围堵撞击网约车 确认对方合规后跑了( 四 )

“钓鱼”围堵违法 只会让矛盾升级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维维告诉采访人员 , 根据目前新闻报道中提到的事实 , 参与围堵网约车司机的出租车司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 我国《治安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 ,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 目前 , 网约车司机和车辆的损伤情况尚不得而知 , 如果在冲突过程中 , 出租车司机对网约车司机有殴打等行为 , 造成网约车司机轻伤以上后果的 , 则出租车司机可能会涉嫌故意伤害罪 , 遭到刑事处罚 。

同时王维维律师认为 , 出租车主管部门也负有责任 , 责任出租车司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网约车司机合法权益的侵犯 , 其所在地区出租车的主管部门应该加强对其辖区内出租车的管理 , 以及对出租车司机的培训和教育 。 在此事件之后 , 相关出租车主管部门应查清事实 , 根据具体情形 , 对涉案出租车司机进行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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