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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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本文标题: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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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3月29日在南京闭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娄勤俭主持闭幕会并讲话。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江苏省水路交通运输条例》《江苏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等9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外事旅游委员会更名的决定,批准了南京等市报批的4件地方性法规,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案,娄勤俭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会上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部分人事任免如下:

任命赵长林为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刘月科的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志扬的省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茅仲华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熊毅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张长征为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

免去朱斌的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韦瑞瑾的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徐平、赵新宁的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周家元、王为年的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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