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正式实施( 二 )

  一车一码

  购车须认准3C认证

  “新国标”对电动自行车产品由生产许可管理转为强制产品认证管理(3C认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证监督管理处处长张彤介绍,我省将对生产、销售无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的企业和产品依法重点查处,加强源头管理。

  同时,将严查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新标准生产、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行为,一经查实,将由认证机构依法对认证证书作出处理直至撤销,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生产并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和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将督促企业履行召回义务。

  “消费者可以通过检查产品是否标注3C标志来判断是否符合‘新国标’。”张彤说,对电动自行车将施行一车一码,人们可扫码查询。4月15日后,销售企业要通过店堂告示、在销售凭证中注明等方式,向消费者承诺所销售车辆符合国家标准并已列入电动自行车《公告》目录。消费者如果购买到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有权退货或更换,同时可拨打电话12315举报。

  市场监管部门还将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加强对入网电动自行车销售者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真实信息的核验、登记,严禁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在平台上销售。

  关联信用体系

  临牌过渡不超5年

  电动自行车在给群众出行带来方便的同时,也暴露出超标车多、引发的交通违法行为多、交通事故多等突出问题。去年全省共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738万起,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事故总量的49.95%、40.31%。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陈玉峰介绍,全省将统一制定下发电动自行车号牌样式,启用全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并根据相关规定规范进行注册、转移、注销等登记业务流程。同时积极推广政务服务中心、警邮代办交管业务服务站和电动自行车销售点等代办登记有关业务,方便群众登记上牌。

  4月15日起,我省旧标准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作废,停止旧标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对符合新标准且获得3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4月14日前已经注册登记的旧标准电动自行车继续使用原来的号牌;对在用的、未纳入我省旧标准产品备案目录内又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记录车辆及所有人相关信息后发放临时信息牌,由各地设置不超过5年的过渡期限,之后不得再上道路行驶。对未登记上牌、未按地方规定领取临时信息牌以及过渡期后仍上路通行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格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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