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新修订FAST保护办法自4月1日起正式施行(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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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办法》共31条 , 对如何保护FAST电磁波宁静区作了明确规定 , 在30公里宁静区内 , 违规处罚最高达20万元人民币 。 其中主要包括射电望远镜宁静区区域划定、宁静区内无线电台(站)和辐射电磁波设施管理、无线电波监测管控、无线电台(站)核査、游客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 。

新修订的《保护办法》还规定 , FAST电磁波宁静区核心区内禁止擅自携带手机、数码相机等无线电发射设备或者产生电磁辐射的电子产品 。 游客、访客进入FAST电磁波宁静区开展旅游、参观、考察和科普等活动 , 应当遵守规定 , 禁止任何

社会

单位或者个人擅自进入FAST台址 。

为保护FAST周边良好的电波环境 , 贵州早在2013年就颁布了《贵州省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电磁波宁静区保护办法》 。 贵州平塘法院还专门设立“中国天眼宁静区保护法庭”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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