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玉:文创产业要“新意点缀”更要“科技加持”( 二 )

文化创意应保持创新有道 。 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应在保持优秀传统文化内核不变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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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理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 文创产业的从业者应对传统文化有充分的感知、认识 , 对传统文化抱有敬畏之心 。 在当前文化创意产业政策利好频出的大环境下 , 一些房地产企业也注意到这块“香饽饽” , 设立或收购文化创意产业 , 这虽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文化创意产业的资金支持 , 但此类企业的文化基因沉淀不足的现状也不免令人担忧 。 文化创意产业的体系管理和规范发展还需要不断完善 , 让更多文化素养强、文化积淀深厚的从业人员能够有更多机会进入文化创意产业中 , 才能让文化创意产业真正服务大众 。

文化消费应避免滥用情怀 。 文创产品承载着与消费者有共鸣的共同话题、共同精神向往和共同价值追求 , 往往可以“一呼百应” , 但有些文创企业只是以情怀为噱头 , 却并没有真正为产品注入灵魂、注入内涵 , 造成文化创意园“千园一面”、文化创意产业“分散无力” , 这样的文创产业不能说话 , 不能讲故事 , 反而将人们心中美好的“情怀”变成了盈利的手段 。 如何协调文化创意产业商业性同服务性的关系 , 需要政府和企业的共同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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