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硬菜”将起锅 财税部门加“柴火”( 三 )

在增值税税率调整过程中 , 适用6%税率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 , 因进项税额减少税负可能出现上升 , 为确保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承诺 ,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经过反复研究和测算 , 综合比较 , 多维度论证 , 最终确定对其适用进项税额加计抵减10%的政策 。

加计抵减 , 就是允许特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虚拟计算出一个抵减额 , 专用于抵减一般计税方法下计算出来的应纳税额 , 从而达到降低纳税人税负的目的 。 为确保这项全新的政策落地生根、切实生效 , 税务部门按“简明易行好操作”原则的要求 , 设计了一套操作办法 ,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孙瑞标将其总结为“宽口径、年度定、可追溯、易操作” 。

孙瑞标介绍 , 税务总局按最大口径明确了加计抵减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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