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爆炸事故地下风向1000米处苯浓度超标17.5倍( 二 )

  闸外由于落潮,未采集水样。

  新农河:闸内27日10时化学需氧量为105毫克/升,超标1.6倍;氨氮为6.13毫克/升,超标2.1倍;苯胺类为0.21毫克/升,超标1.1倍; 25日-27日监测结果表明,化学需氧量超标倍数较高;氨氮浓度波动较大,总体处于超标状态;苯胺浓度有所波动,超标倍数均在3倍以下。闸外各项监测指标均低于标准限值。

  新民河:河水26日起开始处置外排,至27日10时外排水持续达标。

  厂区排污口下游3公里、灌河入海口2个点位至27日10时持续达标。

  根据爆炸事故的污染特征,经专家会商,确定此次环境空气应急监测指标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苯、甲苯、二甲苯等有机污染物。二氧化硫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为0.5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0.25毫克/立方米,苯室内环境空气质量限值0.11毫克/立方米,甲苯室内空气质量限值0.20毫克/立方米,二甲苯室内环境空气质量限值0.20毫克/立方米,低于标准限值表明环境空气中该物质浓度是安全的,对人体健康不会造成危害。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继续组织全省监测力量开展现场应急监测。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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