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头化解民企“触法难题” 绍兴发布规避经营风险33条( 二 )

以合同主体的确定风险为例 , “33条指南”显示:“合同的订立首先应当注意合同相对人的问题 。 实践中 , 有些民营企业或企业家对于公司与股东个人不做严格的区分 , 而如果忽略对合同相对人的预先确定 , 往往会引发债务责任主体的争议 。 因此 , 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注意对方是以个人还是公司的名义订立合同 , 简单的说就是要看在合同的抬头及落款用的是谁的名义 。 ”

周剑敏称 , 下一步 , 该法院仍将按照浙江省级、绍兴市级“三服务”工作要求 , 从法律层面服务好当地企业、群众和基层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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