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有关材料”等模糊条款应一律加以明确( 二 )

《方案》明确了四项活动内容 , 包括减材料 , 减环节 , 减时限 , 优化审批服务 。

减材料方面 , 针对农业农村部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 , 全面梳理企业和群众办理过程中需要提交的各类申请材料 , 对材料的必要性进行清理论证 , 逐项明确取消、保留或暂时保留等清理减并措施;对属于兜底的“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模糊条款 , 应一律加以明确;对此前已清理取消的证明事项 , 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 。 经清理论证认为需要保留或暂时保留的申请材料 , 原则上须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依据 , 且现有条件下不能通过网络核验或其他申请材料来替代;对暂时保留的 , 还应同时明确下一步取消计划 。

减环节方面 , 以企业和群众办事“少跑腿”和提高审批效率为目标 , 逐项梳理每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所需的各个流程环节(含承办司局、单位内部组织审查办理的细化流程环节) , 结合“互联网+”技术应用和跨部门、跨层级信息数据开放共享等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手段 , 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衔接 , 优化减并审批流程 , 提出精简办事环节、提高审批运转效率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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