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不让欠费业主坐电梯 16楼住户每天跑楼梯( 二 )

物业也诉苦:

实属无奈之举

今年3月开始,龙惠花苑就有保安到电梯口严防死守,阻止欠费业主用电梯了。“电梯保养、用电都是要花钱的,他们不肯缴钱,当然就不能用了。”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说。

小区物业经理肖先生也正为此事而烦恼。他说,龙惠花苑是拆迁安置小区,大部分业主是本地户籍的拆迁安置户,此外有近80户是后来的购房者。原本该小区的物业费就是每个月1.7元/平方米,其中1.4元由政府补贴,业主承担0.3元。不过从2018年开始,对于后来的购房者的补贴就停止了,这部分业主需要缴纳的物业费也恢复到了每个月1.7元/平方米。对此,他们与这部分业主沟通过,其中大部分业主接受并缴纳了,但仍有十多户拖欠着,还有人以“木园堂”影响环境等理由拒缴物业费。

肖先生说,物业费的收缴是有相关依据的,至于“木园堂”,因是当地风俗,居民也有需求,他们也不能不让用。不过居民使用“木园堂”是要经过社区审批的,在使用过程中,物业也会派人加强管理,严加规范。为了催缴物业费,物业不止一次电话通知、上门催收,甚至还发了律师函,但还是有业主不愿缴纳。

“让保安去盯着电梯,实在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了。”近一个月来,有几户欠费业主到物业补缴了物业费,肖先生认为这个办法是有点作用的。

律师:多些契约精神,才能减少

麻烦和损失

苏州市消保委委员、江苏正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军说,业主和物业公司采取的这些应对方法都不利于解决问题,还有可能激化矛盾。在发生物业服务纠纷时,双方均应通过正当程序,通过协商或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刘军认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只要物业公司提供了基本的物业服务,业主就要履行“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的合同义务。需要注意的是,业主对物业的服务有质疑,要求中止合同更换物业公司,需要有大多数业主达成共识,需要有“正当理由”并相关证据支持,例如物业公司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或者履行合同存在重大瑕疵等。

从物业公司的角度来说,当业主拖欠或拒缴物业费时,若采取停水停电或阻止其使用小区设施的措施,则物业公司的行为可能会构成侵权。物业公司收取水、电费仅仅是代理收费,没有权力给居民停水、停电,乘电梯是居民基本的出行权利,物业更无权干涉。若遇到业主拒交物业费的情况,最有效的解决方法还是起诉至法院,否则,反而可能需要向权利受到侵害的业主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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