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合并:待遇不变 手续简化

我国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合并实施

负担不增 待遇不变 手续简化(权威发布)

本报北京3月25日电 (采访人员李红梅)近日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 。 3月25日下午 , 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就该政策做了介绍 , 他指出 , 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合并实施 , 并非取消生育保险 , 而是和职工医保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 , 不增加单位和个人缴费负担 , 参保人待遇不变 , 手续更加简化 。

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 ,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 , 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 , 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 参保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 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2018年 , 我国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20435万人 , 全年生育保险基金收入756.02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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