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电子烟的系统监管宜早不宜迟( 三 )

成年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吸烟 , 然而电子烟衍生的问题 , 除了危害青少年的健康外 , 还涉及二手烟这种典型公共场所的负外部性问题 。 值得一提的是 , 近几年关于电子烟的投诉 , 同样在不断增加 。 对于传统烟草 , 很多城市都有明确的控烟限制 , 在“带顶带盖”的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 但这些禁烟规定 , 是否包括宣称无燃烧烟雾的电子烟 , 目前并没有统一规定 。

2010年施行的《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 , 明确将电子烟列入禁烟范围 。 《条例》指出 , 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监督管理活动遵循加强引导、限定场所、单位负责、严格管理的原则 。 今年2月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 , 将吸烟的概念扩大为使用电子烟或者持有点燃的其他烟草制品 。 首都北京也正在探索禁电子烟的可行性 。 然而 , 对大部分城市来说 , 目前关于公共场所电子烟的监管都处于空白地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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