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诊医师负责制管理办法( 五 )

3、与本组病人沟通交流 , 完成知情告知工作;

4、主持手术(包括术前谈话)等诊疗操作 , 签署本组手术通知单后交由科主任签字安排;

5、将本组危重、疑难、重大手术等病例提交科室讨论并服从科室讨论意见;

6、出院指导(用药、复查时间、生活注意事项等);

7、完成复诊、随访等工作 。

第十九条:接受由科主任为首的质量管理小组和监督和考核 , 把好本组医疗质量关 , 力争本组各项医疗质量和效率指标(尤其是病历质量、平均住院日、药占比、抗菌药物使用等)达标 。 主诊医师在病历首页科主任的栏目内签字 , 但科主任应在特殊病例(三级以上手术病例、新技术项目病例、死亡病例、医疗纠纷病例及经过全科讨论的病例等)病历首页科主任栏目内签字 。

第二十条:全面负责组内病人的医疗安全管理 , 对组内发生的医疗投诉、纠纷进行接待处理 。 对组内不能解决的 , 及时按正常程序提交科室以上层面处理 , 但必顺全程参与处理 。

第二十一条:指导下级医师的业务技术工作 , 帮助下级医师提高临床技能;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培训和进修、实习生教学工作任务 。

第二十二条:负责本诊疗组的科研工作 , 在科主任领导下 , 积极开展科研课题的选项、申请立项及研究工作 。

第二十三条:根据科室确定的临床亚专业主攻方向 , 负责新技术项目的开展和运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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