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响水“3·21”爆炸事故续:环境监测指标恢复正常范围( 二 )

化工厂爆炸对于空气、水源可能造成的污染成为群众关切的重要问题 。 事故发生后 , 生态环境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 11人工作组飞赴响水县爆炸事故现场 , 即刻开展工作 。

经过对事故现场的查看分析 , 工作组认为 , 事故发生地距离最近的灌河河道不足2公里 , 距离灌河入海口仅十几公里 , 事故中产生的污染废水一旦进入灌河 , 将会使后续工作陷入被动 。 因此 , 处置工作的关键在于坚决防止污染废水进入灌河进而污染黄海 , 必须第一时间截断园区入灌河排口 。

通过现场排查 , 工作组与当地有关部门确认 , 决定对化工园区内新民河、新丰河和新农河三条入灌河河渠进行封堵 , 通过筑坝拦截的方式 , 在园区内形成约3.5平方公里的封闭圈 , 防止污染废水向南部河网扩散 。 截至22日上午 , 封堵工程已大部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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