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城区棚户区改造,符合这8点条件,才能实施房屋拆除

本文原始标题为:旧城区棚户区改造 , 符合这8点条件 , 才能实施房屋拆除---来源是:

文章导读:棚户区通常指一些由于缺少规划 , 所建设的宅院分布凌乱的简易房屋 , 以及棚厦房屋集中区 。 因为“棚户区”在法律上没有一个严格的定义 , 所以“棚户区改造”项目极有可能被滥用 。 棚户区改造本质上也要拆迁 , 符合这8点条件 , 才能实施房屋拆除

一、先确定被划为拆迁范围的房屋 , 是否属于棚户区内的房屋 。

1、棚户区房屋的结构简单 , 抗震、防火、抗洪性能差 , 为居民的居住带来很大安全隐患 。 棚户区的住房通常面积狭小 , 居住拥挤 , 采光通风差 , 路况不好 , 没有绿化带和公共活动场地 , 影响了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 为了改变这种情况 , 2018年国家推出了棚户区改造新政策 。

2、由于棚户区房屋的价值可能比较低 , 补偿的数额也可能会被拉低 。 楹庭了解到 , 首先确定一下被划为拆迁范围的房屋 , 是否属于棚户区内的房屋 。 再看看拆迁程序是否严格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 。 对棚户房实施强拆 , 也必须先下征收补偿决定 , 走一系列法定征拆程序 , 然后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一些拆迁方以棚户房为由 , 随便拆除房屋的行为是违法的 。 对于明显不属于棚户区 , 而被强行当做棚户区房进行拆迁的 , 被征收人可以考虑联合起来 , 起诉征收决定 , 看看能不能将其予以撤销 。

3、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 , 以及由被征收人自愿选择的补偿方式 。 “一刀切”的单一化补偿方式的存在是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的 , 被拆迁人有权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置换补偿 。

旧城区棚户区改造,符合这8点条件,才能实施房屋拆除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