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一小学校长被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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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 , 湖北省枣阳市纪委监委的一则通报在当地引发关注:枣阳市第一实验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孙永国在任职期间 ,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 私设小金库;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滥发津补贴;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 违规同城吃请、大吃大喝并提供香烟 。 孙永国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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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

事情要从2018年8月说起 , 枣阳市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反映孙永国相关问题线索:“第一实验小学校长孙永国 , 私设小金库;为教职工定做羊绒大衣 , 在私立实验小学报销并从中吃回扣……”市纪委监委将问题线索交由派出第二纪工委进行调查 。

“反映的问题既然涉及私立实验小学 , 我们就先查清两校之间是否存在利益关系 。 ”组长周辉建议先到私立实验小学调查 。

经与该校负责人谈话 , 调查组了解到两校签有一份《牵手互助协议》 。 协议显示 , 2004年8月 , 私立实验小学为扩大学校知名度 , 以开展教学交流、互助办学为名 , 每年向第一实验小学支付一定的教育互助费并签订协议 。

“按照协议 , 2008年至2017年 , 你们应当支付第一实验小学177万元互助费 , 为什么账面上显示只支付了137万元?”调查人员指着互助费支付凭证问道 。

“我校2009年发生了一些意外事故 , 赔付了不少补偿款 , 为此有些互助费没有支付 。 ”该校负责人辩解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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