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金融服务督导应注重质效( 二 )

为确保上述措施有效落实 , 监管部门的督导应及时跟进 。 首先 , 银保监会分支机构应根据本地区不同银行机构的实际情况 , 制定差异化小微企业监管政策和指标考核办法 。 特别是对地方法人银行机构要根据上年小微企业贷款指标完成情况、涉农贷款占比、总体风险水平等 , 实行一行一策 , 单独确定指标和考核 , 既要鼓励先进又要鞭策落后 。 对无特殊情况不能完成小微企业贷款投放指标的银行机构 , 应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 。

其次 , 督促各银行机构完善内部机制建设 , 充分调动基层“敢贷、愿贷”的积极性 。 监管部门应督导各行对现有内部绩效考核机制和贷款问责办法进行修改完善 , 切实将小微企业业务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监管政策落实情况与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考核评优及提拔任用挂钩的要求真正落实到位 。 同时进一步落实授信尽职免责制度和容错纠错机制 , 对于小微企业信贷风险 , 只要符合政策规定 , 该免责的要予以免责 , 切实减少基层信贷人员对风险考核和责任追究的过度担忧 , 消除“惧贷”“恐贷”心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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