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带头落实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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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 , 市司法局印发《天津市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工作办法》 , 要求市、区司法局班子成员轮班接待群众 , 面对面听取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建议 , 深入基层调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 并实现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覆盖 。

3月19日 , 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基智赴河西区天塔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调研 , 深入了解天塔街公共法律服务运行情况 , 并与司法所长、律师、综治主任、群众代表进行了座谈 。 随后 , 刘基智同志接待了一名办事群众 , 详细听取了群众诉求 , 并提出相关建议 。

刘基智强调 , 要坚持以党建为引领 , 以问题为导向 , 通过“接待日”更多了解了基层声音和群众需求 , 认真听取人民群众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方式的意见建议 , 切实查找短板不足 , 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 , 推动实体、网络、热线平台发展 , 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精准、满意的公共法律服务 , 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

市司法局带头落实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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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带头落实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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