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近5000吨洋垃圾 11名涉案被告人被起诉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20日通报称 , 3月14日 , 江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新会海关缉私分局移送的庞国辉等11人涉嫌走私固体废物罪一案提起公诉 。 该案为国家海关总署缉私局2018年一级挂牌督办案件 。

据介绍 , 该案起诉的11名被告人为谋取非法利益 , 自2017年开始至2018年8月 , 从境外购买医疗垃圾等废塑料(俗称“洋垃圾”)4936吨 , 经越南、缅甸等国偷运入境 。 经鉴定 , 涉案废塑料属于《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中所列境外产生的对人体健康、生态环境可能造成危害的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 。 据承办案件的检察官介绍 , 这些走私进口的“洋垃圾”即便是露天堆放 , 也会对水体和土地造成污染;如其加工成成品重新流入国内市场的话 , 将危害消费者的健康 。

检察官介绍 , 2018年 , 我国全面禁止进口废塑料后 , 该走私团伙在利益驱使下 , 面对严刑重罚仍然铤而走险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走私禁止进口的废物起刑点为五吨 , 超过二十吨即属“情节特别严重”;而走私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起刑点为二十吨 , 超过一百吨属“情节特别严重” 。 该案涉及固体废物高达4936吨 , 已属“情节特别严重” , 可能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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