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种药品价格平均降幅52%( 三 )

采访人员了解到 , 市医保、卫健委、市监局、人社局等多部门联动 , 全力推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落地实施 。 已于近日出台了《关于落实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医疗保险相关配套措施的通知(试行)》 , 进一步落实医保基金预付、明确医保支付标准、激励机制、惩戒措施等 , 逐步引导医疗机构和患者形成合理用药习惯 。

根据国家要求 , 医保基金在原有结算模式的基础上 , 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30%提前预付给医疗机构 。 “我市进一步明确 , 除原按结算办法规定的预付费用 , 医保基金再按带量购销合同中采购金额的50%预付给医疗机构 , 并对医疗机构的预付款使用及回款作出明确要求 。 ”该负责人介绍 。

根据国家要求 , 对于国家集中采购品种 , 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以中选药品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 , 原则上对同一通用名下的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 , 医保基金对统筹区域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执行相同的支付标准 , 超出的部分全部由患者自付 。 如患者使用的药品价格与中选药品集中采购价格差异较大 , 可渐进式调整支付标准 , 在3年内调整到位 , 以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和患者形成合理的用药习惯 。 我市目前明确第1年参保人只需自付价差部分的20% , 除去参保人自付部分外的金额纳入基本医疗费用 , 按照我市医保政策相关规定支付;后续再逐渐提高自付比例 , 最终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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