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台无人机空中巡查“两违”( 六 )

根据《办法》规定 , “两违”行为举报的内容具体包括:在龙门县城镇规划区内未取得规划许可、未按照规划许可要求进行建设 , 或未按程序审批批准的建设行为;在龙门县范围内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占地行为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举报“两违”行为 , 经查证属实后 , 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 但公职人员(不含村居干部)举报的不予奖励 。

被举报对象为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的 , 由龙门县整治“两违”办联合县住建、国土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 被举报对象为普通群众的 , 由各乡镇(街道、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联合县住建、国土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 并于收到转办函7个工作日内将调查核实情况报龙门县整治“两违”办 。

《办法》中明确奖励机制如下:违法用地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 , 每宗奖励奖金1000元 。 违法建设占地面积60平方米以上150平方米以下的 , 奖金分为三个档次 。 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 , 奖金为1000元;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1000平方米以下 , 奖金为2000元;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 , 奖金为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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