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陪餐”:好制度还需强监管真落实( 二 )

要求学校领导每餐陪学生共同进餐 , 有点“共担风险”的意味 , 可谓用心良苦 。 据悉 , 国外许多学校采用此办法 , 也证明其行之有效 。 但实际上 , 其背后的逻辑还是要加强校领导对于校园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 。 每餐不仅要有校领导陪餐 , 还要记录在案 , 这不仅可纾缓家长的担忧 , 且一旦出问题 , 亦可寻根问责 。

但“校长陪餐”如果缺乏监督机制 , 亦可能走样或沦为形式 。 事实上 , 校园陪餐并非首次推出的新事物 。 早在2012年5月 , 教育部、中宣部等15个部门印发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第26条就曾规定:实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 , 及时发现和解决营养供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 但这一制度在多少间学校坚持了下来 , 却要大打问号 。

况且 , 如何防止校领导“同餐不同食” , 亦需相应的制度规范 。 从网上跟帖亦可看出 , 人们的担忧并非无稽之谈 。 校园里 , 带“长”的就是官 , 即使校领导自己无意 , 亦怕有心奉迎者为其“开小灶” 。 “上有政策 , 下有对策” , 现实中类似事例 , 实在是不胜枚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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