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冈一男子拐卖智力残疾妇女获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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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妇女儿童罪在我国是一个较重的罪名 , 法定最高刑为死刑 。 妇女儿童本身就属于较为弱势的群体 , 被拐卖者的人生轨迹从此改写 , 陷入水深火热的可能性显著提高 。

路上看到流浪的疑似智力残疾的女子叶某某 , 邓某宝便起了贼心拐卖 , 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

2015年10月5日下午 , 邓某宝驾驶摩托车经过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汤塘镇大埔村委某路口时见到叶某某独自一人 , 疑似智力残疾 。 邓某宝起了贼心 , 回想起谭某曾拜托他介绍对象 , 便搭载叶某某到佛冈县汤塘镇谭某家中 , 表示如果合适就将叶某某以1300元卖给谭某做老婆 。 谭某便留叶某某在其家中住两天看是否合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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