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报:配合造假是逾越红线( 二 )

究其原因 , 一方面是抹不开情面、不愿得罪人的思想作祟 。 基层工作 , 圈子小、熟面孔多 , 低头不见抬头见 , 在“被准备好”的报销单据上面签名相比于“人情往来”简直就是“小事一桩” , 于是乎 , 讲私情不讲党性 , 顾人情不守原则 , 最终“摊上大事”挨了板子 。 另一方面 , 党性不强、漠视纪律 , 是更深层次的原因 。 此外 , 这6名干部的“不约而同”也暴露出了基层“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仍存在薄弱环节 。

现实中无数案例反复印证 , 不管是在党组织、党的纪律面前“抖机灵”“耍花样” , 还是不敢动真碰硬 , 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 最终只会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

在其位谋其政 , 履职当尽责 。 这起案例为负有管理之责的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要切实履职尽责 , 认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是一种失职失责 , 不能和稀泥、没原则 。 在违纪违法问题面前 , 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亮剑” , 用执纪执法不手软的态度宣告 , 纪法红线不可逾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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