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申诉14年终获无罪 法院称无效:法官有精神病( 五 )

无罪判决之后 , 黄志发开始申请国家赔偿 , 但事情却开始出现反常 。

在黄志发提交国家赔偿申请后 , 张世奇以申请国家赔偿需要原件为由 , 将判决书的原件收回 。 黄志发说 , 由于当时交材料时张世奇没有出具任何手续 , 后来在他反复要求下 , 2014年10月 , 他写了一张收条 , 并交由张世奇本人签字 。

国家赔偿 , 迟迟没有下发 。

黄志发提供的材料显示 , 2014年8月28日 , 张世奇给他一张法院传票 , 显示案号(2014)白山发赔字第66号 , 传唤黄志发应于2014年9月17日上午到达法院 , 案由为“国家赔偿” , 传唤事由是“证据交换时间” 。

当年9月17日 , 他按期前往法院 , 和张世奇谈赔偿问题 , “当时张世奇提出的赔偿金额总数为49万余元 , 并且出具赔偿明细 。 我当时不同意 , 我要求按国家规定赔偿 。 后来双方商定的结果是赔偿160万 。 ”

更为蹊跷的是 , 2015年12月22日 , 在确定赔偿数额后 , 黄志发去银行办了一张新的银行卡 。 张世奇拿走银行卡后 , 表示80万已经先汇入卡内 。

“我在银行等了一天 , 但卡内一直没有到账通知 。 ”黄志发回忆 , 几天后他再去找张世奇 , 对方给了他一张汇款凭证的复印件 , “说款当时已经汇了 , 然后被盗取了 。 已经向公安报案 。 但我再去公安局询问时 , 民警说根本就没有这个案子 , 同时银行查询也没有任何流水信息 。 ”

此后 , 黄志发说 , 2016年初 , 他再次去找张世奇 , 已经联系不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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