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申请学位要准备啥?深圳多区公布政策,这些材料本月就得办( 三 )

据宝安区教育局发布的“关于2020年秋季及以后的入学准备”事项提醒 , 2020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 , 须入学前一年的3月31日(含当日)前办理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及其他类特殊住房的资料 。

例如

2020年秋季入学的

须2019年3月31日前办理出证

办理时间以登记(备案)盖章时间为准 。 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 , 必须是入学当年的12月31日(含当日)之后 。

自2020年起 , 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 , 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须满1年 , 连续满1年的计算 , 以申请学位当年3月31日为基点向前倒算 , 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

此外 , 还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 , 请家长提前办理 。

3

光明区

今年3月31日前

须办理《房屋租赁凭证》

光明区文体教育局提醒各家长:如租住有合法产权的商品房或政府公共租赁房 , 2020年申请学位关于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时限要求为:2019年3月31日前办理 , 有效期超过2020年9月30日 , 居住此类住房按发证时间起开始积分 , 积分标准为1分/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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