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一地标店招深夜“不翼而飞”?( 六 )

律师观点

城管无权私自处理 拆下来的店招

当事人可申请行政诉讼主张权益

“根据物权法 , 这个店招是属于刘先生的 。 城管部门无论以任何形式将其拆除 , 都不影响店招的剩余价值以及刘先生对拆除后店招的合法所有权 。 ”常州市慎韬律师事务所丁毅告诉采访人员 , 该事件中 , 城管部门处理掉别人的物品肯定是存在问题的 。 无论是扔掉了还是卖掉了 , 都不可以 。 城管部门倘若认为拆下来的东西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及时清理 , 可以暂时把清理的店招保管起来 。 擅自处理别人物品有可能需承担侵权责任 。 刘先生若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 , 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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