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金华市婺城区长郭慧强受贿案开庭 被控受贿559万余元

庭审现场 。  丽水中院供图 摄

中新网丽水3月19日电(郭其钰)19日 , 原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委副书记、区长郭慧强受贿案在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 该案由浙江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 , 以被告人涉嫌受贿罪 , 于2018年12月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

庭审现场 。  丽水中院供图 摄

公诉机关丽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 , 2010年至2018年 , 被告人郭慧强利用担任东阳市委常委、东阳经济开发区城北工业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六石街道党工委书记、常务副市长、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金华市婺城区区长等职务便利 , 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建设、工程推进、资金拨付、职务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 。 2012年至2015年 , 被告人直接或通过其妻子先后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所送的现金、购物卡等财物 , 共计价值人民币559.483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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