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建“红黑名单”赏罚并举增强企业诚信

新华社西安3月19日电(采访人员郭强)日前 ,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管理制度》 , 要求建立健全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管理机制 , 归集整合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信息并依法进行公示 。

针对企业诚信建设 , 陕西近年来先后出台多个文件 , 以“红黑名单”形式 , 实现各部门对企业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

根据《陕西省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办法》 , 企业被列入“红名单” , 需要在连续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基础上 , 满足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者表彰奖励 , 综合信用等级达到A级以上等条件之一 。

一旦列入“红名单” , 各级行政机关和行使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将在实施政府优惠政策中 , 优先考虑诚信企业 , 加大扶持力度;金融机构、商业销售机构等市场服务机构在经营服务活动中 , 对诚信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优惠或便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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