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政府决心控枪( 四 )

1996年 , 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州的亚瑟港发生大屠杀事件 , 举国震惊与愤怒 , 最终促成澳大利亚政府严格限制自动和半自动武器 。 1996年4月28日 , 无业者马丁·布莱恩特手持半自动步枪和冲锋枪冲入当地著名的宽箭咖啡厅和西斯岬海角大楼向游客乱枪扫射 , 导致35人死亡 , 23人受伤 , 酿成枪杀惨案 。 当时霍华德刚刚上任总理6个星期 。 亚瑟港惨案发生仅12天后 , 政府就出台了严格的全面枪支管理法案 。 《全国枪支管制实施法案1996》出台后 , 澳政府拨款大规模收购民间枪支 , 在禁枪法案生效后一年内 , 收回并销毁枪支70万支 , 拥有枪支的家庭减少了一半 。 法案限制了高容量半自动步枪、半自动霰弹枪及滑杆式霰弹枪的私人所有权 , 并引入统一的枪支许可 。 虽然对禁枪令褒贬不一 , 但在禁枪令实行前15年 , 澳大利亚共发生过13起枪击事件;实行禁枪后的20年内 , 全国枪杀案件减少近60% , 饮弹自杀事件减少74% 。

然而 , 有媒体指出 , 新西兰枪支法的修改异常艰难 。 历史上 , 即2005年、2012年、2017年曾三次想修改新西兰的枪支法 , 但均以失败告终 。 报道说 , 新西兰枪支问题不断浮出水面 , 而且每当与枪有关的事件发生 , 就把“水位”推高一丈 。 人们看到一个怪圈:枪击案发生 , 警察协会要求更严的法律 , 枪支社团却以拥枪权回应 , 表示“枪没有杀人 , 杀人的是人” 。 新西兰国会中的各大政党在枪支团体游说和大选压力下摇摆不定 , 提案立了又撤 , 撤了又立……到目前为止 , 《武器法修正案》已经开始修改第4稿 , 但控枪依然遥遥无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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