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 发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 二 )

第二类是根据专门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 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事项 , 共8项 。 如 , 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 公司未依法办理住所变更登记 , 责令限期登记后及时登记的行为 。

《免罚清单》规定 , 对于不予行政处罚的 , 除责令改正外 , 执法部门还要及时开展教育工作 , 通过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措施 , 促进经营者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 , 提升行政相对人奉法守规意识 , 避免日后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 真正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

同时 , 对于食品安全、消防等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行为 , 《免罚清单》充分体现审慎原则 , 对涉及食品安全领域的4项免罚事项明确要求仅首次作出该违法行为、及时改正 , 而且未造成后果 , 方可不予处罚;涉及消防领域的所有免罚事项均要求情节轻微 , 当场整改或者当场恢复原状 , 而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其中5项免罚规定明确要求不适用于人员密集场所和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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