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子公司骗、被股东坑 上市公司有时也成受害者( 三 )

今年2月19日 , 上市公司天山生物宣布 , 重组标的大象广告有限责任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陈德宏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批准逮捕 。

2018年 , 天山生物收购大象广告96.21%股权 , 但在年底发现 , 交易对象、大象广告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陈德宏在重组、经营过程中涉嫌合同诈骗、挪用大象广告巨额资金和违规担保 。

证券维权律师、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表示 , 上述乱象背后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 一种是“天灾” , 上市公司在正常经营过程中 , 由于犯罪分子、交易对方精心策划的圈套 , 上市公司卷入刑事案件或民事纠纷并遭受重大损失 , 上市公司和管理层不存在过错和过失 , 这种情况不可归责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和高管 , 遇上这样的“黑天鹅” , 投资者只能自认倒霉 。

第二种可能是“人祸” , 由于上市公司、大股东、高管重大过失、直接或间接故意 , 导致上市公司被骗、投资失败、商誉爆雷 , 可能涉嫌信息披露违规、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刑事案件、虚假诉讼、利益输送……厉健表示 , 出现第二种情况 , 主要取决于监管部门是否介入和查处力度 , 以及司法机关是否介入和如何认定 , 对投资者来说 , 只有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 ,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才有可能索赔 , 挽回损失 。

不过厉健也称 , 虽然《公司法》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 ,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但在司法实践中 , 这类案件很罕见 , 胜诉率也不高 。

被子公司骗、被股东坑 上市公司有时也成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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