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出示蹊跷证据企图逃过一命,真相竟是……( 八 )

拿到立功证明材料后 , 陈祖玉从头到尾仔仔细细审查了一遍 。 这一查 , 她发现了三个疑点 。

济宁市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陈祖玉

第一个疑点在于获取信息渠道来源不明 。 徐峰早在2008年1月26日被刑事拘留羁押在看守所 , 而他所检举的诈骗犯罪事实发生在2009年 , 而且犯罪地是在外县 , 他是如何知道的呢?而且在死刑复核期间 , 徐峰就不断地检举他人犯罪的信息线索 , 虽然都未查实 , 但这些“有鼻子有眼”的线索他是哪里得来的呢?

二是笔迹不一致 。 检举材料上“徐峰”的签名和讯问笔录上的签名笔迹不一致 , 差别很大 。

还有一点 , 我联系了提供立功证明的公安的办案人员 , 了解抓获合同诈骗嫌疑人的经过 。 他们说 , 抓获嫌疑人王某 , 徐峰的姐夫提供了帮助 。 徐峰被羁押 , 他的姐夫又是如何知道徐峰举报的内容?

由此 , 陈祖玉大胆判断 , 怀疑在徐峰的羁押场所 , 有人从中传递消息 , 甚至有公职人员从中提供帮助 。 陈祖玉迅速向上汇报情况 。 大胆推断 , 仍需小心求证 , 综合分析后 , 她决定以复核立功材料的名义进行初步调查 , 在与相关人员接触的过程中只要求说明检举材料的来源和去向 , 并调阅有关材料 , 避免触及敏感问题 , 不打草惊蛇 。 同时 , 对于发现的证据及时固定 , 防止串供 。

济宁市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陈祖玉

我们首先提审讯问徐峰 。 徐峰看到我很兴奋 , 把检举揭发的情况从头到尾地说了一遍 , 信心满满地提到应当给他立功减刑 。 当我问他是怎么知道这个线索的 , 徐峰的态度急剧转变 , 只说是同监室室友告诉他的 , 再追问室友的身份 , 徐峰就气急败坏地让我们不要再问了 , 反正他是将死之人 。 前后态度的差距这么大 , 更加印证了我们的怀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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