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完善组织体系 促进依法全面履职——北京市检察机关全面启动( 五 )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中的作用 。 改革通过整合批捕、起诉职能 , 进一步强化对案件的审查把关和引导侦查 , 严格把握证据标准 , 突出了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中的主导作用、在庭审中指控和证明犯罪的主体作用 。

——促进法律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体系化、信息化 。 “针对法律监督相关规定散见于不同法律法规 , 呈现分散化、碎片化等问题 , 北京市检察机关探索法律监督‘五化’试点 , 扭转以往诉讼与监督‘一手硬’‘一手软’局面 。 ”该负责人表示 , 改革方案保留了履行立案监督和监督调查职能机构的单独设置 , 对于严重诉讼违法情形实行案件化办理 。

--构建高效管理、监督、制约体系 , 充分保障各方权益 , 有效防范风险 。 为防止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甚至执法犯法、司法腐败 , 改革坚持兴利除弊、扬弃发展 , 单独设立负责检察管理监督部门 , 加强对全流程重要节点的实时动态监督 , 完善与捕诉一体工作机制相适应的全条线监督模式 , 实现对全院、全员、全过程监管 。 同时 , 推动监察室向检务督察部转型 , 使内部制约更有力有效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