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全面推进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 五 )

此后 , 一审法院作出判决 , 认定二被告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 , 犯罪金额70余万元 , 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年 , 并处罚金150万元 , 判处谷某某有期徒刑四年 , 并处罚金50万元 。

检察官在审查后认为 , 判决减少了认定的销售金额 , 且应将谷某某认定为主犯而非从犯 。 北京东城区检察院就该案向北京第二中级法院提起抗诉 。 后该案经二中院开庭审理 , 并于2018年5月12日作出终审判决 。 法院认定销售金额为110余万元 , 改判王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180万元;谷某某有期徒刑三年 , 并处罚金50万元 。

最高检有关负责人介绍 , 互联网已逐渐成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重要手段和渠道 。 2018年5月份 , 最高检与国家食药监局、工信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开展药品“净网2018”专项行动 , 严厉打击通过网络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和非法经营药品案件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