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银行内鬼骗贷案9000万未追回 招股书误差8000万?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3日讯 (采访人员 马欣) 近日公布的裁判文书显示 , 甘肃银行香港上市前夕招股书披露的“毛瑞东1.2亿元诈骗案”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已于2018年5月22日宣判 。 根据一审刑事判决书((2018)甘0102刑初682号) , 甘肃银行前员工毛瑞东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 罚金15万元 。

甘肃银行上市前 , 其招股书中也对毛瑞东诈骗案作出了说明 , 称毛瑞东在任职甘肃银行兰州市高新支行三农小微金融业务部主任期间 , 伙同另外四名犯罪嫌疑人郭强、张立厚、胡军、汉峰君通过伪造银行存单以骗取银行贷款1.2亿元 。

判决书显示 , 破案后 , 被告人及亲属共计退赔人民币2654万元 , 均已退还甘肃银行 , 未追回人民币9175余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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