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余姚一原告在移动微法院上辱骂法官 被拘15日( 二 )

这原本是一场普通的纠纷 , 然而审理期间 , 陈某在移动微法院上留言辱骂被告 , 称被告“是一家没有道德没有规矩的流氓公司” 。

随后 , 法院通过移动微法院向陈某送达《告知书》以示警告 , 强调移动微法院是人民法院“掌上法庭” , 并明确告知其发表侮辱性言论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

可在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 , 陈某仍不知悔改、变本加厉 , 无视警告 , 在平台上针对法院和法官多次发表极其粗俗、恶毒的侮辱性语言 。

法院认为 , 原告陈某明知移动微法院平台作为人民法院“掌上法庭” , 且在法官明确告知法律后果的情况下 , 仍在移动微法院平台上发表恶毒语言文字对人民法院及法官多次进行辱骂 , 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等规定 , 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