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丈母娘查征信报告” 信用卡分期族变延期族( 二 )

根据某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消费延期业务相关规定 , 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持卡人 , 银行允许持卡人申请在未来约定时间内中的每一期账单中延期还款部分的金额延迟一定期数偿还 , 即“约定消费延期” 。 延期还款手续费按照约定期数平摊偿还 , 延期还款金额要在最后 1 期一次性偿还 。

不过 , 并非所有消费金额都可以延期 , 规定要求消费延期还款仅针对持卡人的信用卡透支消费交易 , 不能申请消费延期还款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分期付款交易当期应还本金、循环信用利息、违约金及各项费用;非一般商品消费类交易 , 包括但不限于预借现金交易、转账交易、预授权交易等 。

费率方面 , 假设客户已生成账单 10000 元 , 申请延迟 3 期偿还 , 每期基准手续费率为0.7% , 则第1期和第2期偿还手续费70元;第3期偿还10070元 , 其中本金10000元 , 第3期手续费70元 。 在该行信用卡延期业务的宣传上 , 《证券日报》注意到 , 打出了“手续费六折 , 最低每日费率万分之三”的广告 , 按照万分之三的利率来看 , 基本是预借现金业务费率的一半 , 与分期业务手续费接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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