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袜子太臭”“婆婆过度关怀”都成离婚理由( 三 )

在调解中 , 法官认为男方应当改正不讲卫生的习惯 , 女方应当帮助男方改正缺点 , 同时注意方式方法 , 温柔体贴顾及男方的自尊 。 双方最终采纳了法官的建议 , 小夫妻破镜重圆 , 调解和好 。

离婚理由 2

特殊的“第三者”

硚口法院仁寿法庭副庭长刘再安也介绍了一起她曾经处理过的案例:女方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 , 诉请离婚 。 原来 , 男方单亲家庭长大 , 从小对母亲比较依赖 。 女方因为从小父母比较娇宠 , 生活自理能力较差 。 婚后男方母亲与双方同住 , 家务事基本由男方母亲承担 , 男方的内衣内裤都由男方母亲洗 , 男方母亲常常夜晚到夫妻房间为儿子盖被子 。 男方经常陪母亲外出逛街、旅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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