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锡文谈“耕地占用税法加重农民负担”:误解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3月9日上午举行采访人员会 ,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锡文、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乌日图、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俊臣、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安标、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程立峰就“人大立法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采访人员提问 。

人民日报社采访人员: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耕地占用税法 , 有人认为这是向种地的农民进行征税 , 增加了农民负担 , 请问对这种观点该怎么看?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锡文:你刚才谈到这样一个认识 , 就是耕地占用税法加重农民负担 , 这个理解完全是一个误解 , 主要有两点:一是耕地占用税的征收对象是占用耕地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非农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 是占用耕地进行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 这里面特别强调 , 农民进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不交耕地占用税 , 农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 , 在符合当地标准的范围内进行建设 , 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 所以从这个角度讲 , 是为了保护农村的耕地和农民的利益而制定的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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