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前院长被杀案”被告人一审获死刑( 二 )

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戴晓满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温州法院供图

法院认为 , 被告人戴晓满持刀故意杀人 , 致一人死亡 , 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 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 戴晓满主观恶性极深 , 犯罪手段极其残忍 , 犯罪后果极其严重 , 虽能自首 , 但不足以从轻处罚 , 依法应予严惩 。 故作出上述判决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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