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从三方面加大对环评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三 )

资料图:未通过主管部门环评核准的建筑被拆除 。 骆云飞 摄

一是对违法行为严惩重罚 , 依法实施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双罚制” 。 一旦发现环评文件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 将对建设单位处五十万至二百万元罚款 , 对其相关责任人员处五万至二十万元罚款;对技术单位处所收费用三至五倍罚款 , 并没收违法所得 , 情节严重的禁止从业;对编制人员实施五年内禁止从业等处罚 , 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并终身禁止从业 。

二是加强配套制度建设 。 按照法律规定 , 加快制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能力建设指南、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信用信息公开管理规定等配套文件 , 构建以质量为核心、以信用为主线、以公开为手段、以监管为保障的管理体系 , 进一步规范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行为 , 保障编制质量 , 维护环评技术服务市场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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